雨润美味盐方被检出菌落超标,月初曾因违法被停产3天

2020-10-28 15:37:04     来源:消費著報道      作者:消费者报道

美味又便捷,香肠、腊肠等加工肉制品一直是很多消费者的心头好,不过也要注意卫生安全问题。

 

雨润美味盐方被检出菌落超标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12期)称,马鞍山雨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盐方,规格型号:220g/袋,生产日期:2020/7/13,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据悉,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天眼查信息显示,马鞍山雨润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5500万美元,是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在开发区设立的独资企业。

 

月初曾因违法被停产3天

 

值得注意的是,本月初, 因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行为,马鞍山雨润食品有限公司被安徽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产3天。

 


从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马鞍山雨润食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一年内已被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过3次,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马鞍山雨润食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一年内已被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过3次,具体情况如下:

 

1、生产的食品中式腊肠(产品批号:20190605/M1,规格:260克/袋)经检验氯霉素项目不符合《整顿办函【2011】1号》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已被该局于2019年8月7日立案查处,马鞍山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0月2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市监稽罚字﹝2019﹞2号);

 

2、生产的食品台式香肠(生产日期:2019-07-22,规格:200g/袋)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已被该局于2019年9月3日立案查处,马鞍山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0月2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市监稽罚字﹝2019﹞17号);

 

3、生产的食品300克雨润烧烤肉片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已被该局于2020年4月30日立案查处,马鞍山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7月2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市监稽罚字﹝2020﹞100号)。

 

马鞍山雨润食品有限公司因在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决定给予该公司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产3天(自2020年10月6日0时00分至2020年10月9日0时00分)。

 

加工肉属于一级致癌物

 

世界卫生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发布报告,将火腿、培根等加工肉类列入一级致癌物。

 

报告指出,已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加工肉类会导致肠癌。每天摄入加工肉类50克,肠癌风险会增加18%。

 


加工肉类指的是通过腌制、熏制等方式,为了改善口感、延长保质期等目的进行人为加工的肉类,主要以猪肉、牛肉为主。典型的加工肉包括热狗、火腿、香肠、盐腌牛肉、干肉片、牛肉干、肉类罐头以及肉类配制品和酱汁等。

 

本刊提醒广大消费者,加工肉制品存在亚硝酸盐超标及山梨酸过多、微生物超标是常见问题,建议应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