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酒中毒案追踪:争议保健酒产品安全

2018-04-02 10:20:34     来源:消費著報道      作者:佚名

长沙市民郭亮军因喝中国劲酒(下称“劲酒”)出现不适,遂以劲酒中含有有毒药材为由将劲牌公司告上法庭。7月22日此案开审,目前尚未宣判。劲酒是否存在可致人中毒的安全隐患?此案引发了对保健酒安全问题的讨论。

 

喝劲酒不适系中药材中毒?

 

在郭亮军出示的《民事诉状书》上,提到了这起事件的经过。4月24日,他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下大约50ml的劲酒。当天下午两点半左右,他突然腹泻、恶心呕吐,舌头感到麻胀,四肢麻木,全身乏力。他立即前往家附近的门诊,诊断结果为中药材中毒。

 

由于病情恢复缓慢,4月29日郭来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由知名内科医生张绪生主诊,张绪生根据郭亮军的描述出具了门诊病历。

 

对于自己出现这些症状的原因,郭直指劲酒的配方存在问题:“劲酒里面有三味药材——仙茅、丁香和肉桂是有毒的。我的症状和仙茅的中毒的症状完全一致,而且我恰好喝了劲酒,因此我认为是喝劲酒导致出现中毒。”

 

《消费者报道》记者多次就此事联系张绪生医生,但他表示由于时间过去太久,记不太清楚了,并不愿意就其中的细节做过多的解释。

 

另一方面,劲牌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坚持我们的产品是安全健康的。他(郭先生)当时也吃了饭菜,有没有经权威机构鉴定过?到底是什么致使他中毒?”

 

据记者了解,肉桂、丁香在卫生部公布的药食同源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上。不少保健酒,包括椰岛牌鹿龟酒、张裕三鞭酒和竹叶青都用到了丁香,致中和牌五加皮酒则用到了肉桂、丁香两味药材。

 

但仙茅并不在此目录中,也不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但根据卫生部的规定,保健食品中可以采用不超过一个不在药食同源目录上的物品,而该物品(或原料)应参照《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试验。

 

仙茅是历代本草和现行《中国药典》中唯一被标注为“有毒”的补益类中药。据2010版《中国药典》的解释,仙茅性味辛,热,有毒,并规定了仙茅用量为3至9克。

 

广州中医药大学丘和明教授告诉记者,从劲酒的配方上看,这样的搭配是可以的。但仙茅有一定毒性,虽然在正常用量之下不会对人体造成太大的伤害,但是不宜长时间服用。

 

记者就劲酒里面的仙茅用量咨询了劲牌公司。但劲牌方面表示,这涉及到公司的产品生产秘密,不方便告知,同时也拒绝向记者提供关于仙茅的安全性毒理学报告。

 

无法调解的产品责任纠纷

 

郭亮军坚持认为,保健酒作为一种饮料食品,必须要保证食品安全。劲酒所使用的三种有毒中药材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99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的规定,劲牌公司应当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为此,他在诉讼书中要求劲牌公司赔偿十倍酒价、医药费、误工费,共计422元,欺骗消费者行为赔偿100元,并要求判决劲牌公司停止生产该款产品。

 

劲牌公司在答辩中称,郭陈述的“劲酒有毒”的观点不成立。劲酒是经过国家指定鉴定机构的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功效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和稳定性试验的,是经国家卫生部依法审核通过批准后颁发了保健食品批准书的。劲酒有无毒性应该依据官方技术标准为判断标准,而不应依据郭先生援引的某个中医所述的民间标准来判断。

 

“2012年7月,我们公司在接到郭先生的投诉之后,邀请过他来我们公司参观,他对我们的生产线和实验室是认可的,但是他还是觉得我们的产品有毒,并提出了巨额索赔。”劲牌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郭先生向记者证实他去年参观过劲牌公司,但他否认了提出过巨额索赔一事。“他们那个设备还可以。但是应该这样理解,如果他们用了有毒的药材,不管表面功夫做得多好,这个酒对人体还是有毒的。”郭先生说。


2013722日,这起“产品责任纠纷”案在雨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天,该案经一个多小时审理,法官宣布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