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大药房因销售劣药被罚,年内已多次被处罚

2020-07-29 17:01:03     来源:消費著報道      作者:陈丽玲

日前,上海市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徐处〔2020〕042019002137号)显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被罚没共计3665.4元。据《消费者报道》不完全梳理发现,老百姓大药房今年以来已多次被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处罚决定书指出,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向上海老百姓益平大药房销售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制何首乌(批号180201),经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性抽样,初检与复检均不合格。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药品,并被罚款2145.6元,没收违法所得1519.8元。

 

本刊查询发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注册资本300万元,是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据本刊不完全梳理发现,老百姓大药房今年以来已多次被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7月10日,据广西梧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梧州丰业花园店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执法人员于2020年6月23日在该药店外用药品货架上发现开塞露(生产厂家: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批号190951,包装:每支10毫升,每盒20支)已拆封销售,剩余2支,该药店将上述药品拆零销售,没有登记到《药品拆零销售记录》。

 

3月24日,据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徐家庄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执法人员在2020年2月14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对其进行了当场处罚,给予警告,责令其三日内改正违法行为。2月2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当事人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仍然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

 

3月24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老百姓大药房连锁(陕西)有限公司西安临潼万年路店将其从互联网下载的《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一页的部分内容打印,贴在一个三角盒上,摆放于药店柜台,且该药店工作人员将方案中的预防介绍成防治。违反了有关规定,被处罚款5万元。


老百姓大药房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是中国具影响力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系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竞争力百强冠军、中国连锁百强企业。自2001年创立以来,现已成功开发了湖南、 陕西、浙江、江苏等22个省级市场, 拥有门店5438家、总资产107亿元、 员工2万余人、销售额116.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