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轩产品广告违反《广告法》被罚5万元,品牌官方未回应
2021-08-19 17:35:00 来源:消費著報道 作者:消费者报道
近日,上海林清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表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被罚5万。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旗下于去年4月份上架的“林清轩山茶花时光修复洁面膏120g”,其包装盒产品特性宣传中提到“富含清轩萃活性修复配方及多种植物萃取精华,氨基酸温和配方,丰富绵软的泡沫,轻柔深入肌理净澈排浊,有效修复肌肤,令肌肤畅享清新柔滑,散发通透光泽”的内容。
同时,去年5月份上架的“林清轩山茶花修复亮彩精华液30ml”同样在包装盒产品特性宣传中表示“富含清轩萃活性修复配方及多种植物萃取精华,轻盈乳液状质地,快速渗透吸收,修复肌肤的同时有效净透美肌,提亮肤色,令肌肤时刻细腻透亮。”
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两款产品成分中均含有“清轩萃”成分(即山茶花籽油、山茶花和山茶花叶的提取物),依据当事人提供的功效检测报告,在一定条件下,清轩萃具有修复皮肤屏障的功效。皮肤屏障是指皮肤最外层的表皮部分,不能完全等同于皮肤,当事人对上述两款商品的功能表述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 “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之规定,构成发布商品功能表述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广告的行为。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涉案的两款化妆品属于重点商品类别,因此依法处以罚款5万元。
资料显示,林清轩创办于2003年,隶属于上海清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原料种植、提取,到产品研发、生产、终端直营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化妆品公司。经过17年的发展,当前林清轩已开出超400家直营店。
公开消息显示,去年11月国产高端护肤品牌林清轩,完成A轮数亿元融资。领投方为海纳亚洲创投基金SIG,头头是道基金、碧桂园创投等机构跟投。据介绍,林清轩凭借其开创的新品类“山茶花润肤油”,以“强修护、抗初老”的护肤效果,受到一线、新一线城市年轻人群的喜爱,迅速打入国内高端护肤品市场。截止发稿时,林清轩官方未对处罚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