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款行车记录仪测评报告二:9款记录仪碰撞测试均合格 实际拍摄视角全部虚标

2016-01-17 18:00:00     来源:消費著報道      作者:代国辉

自动保存是行车记录仪的一项重要功能。除了人为主动按下保存键,自动保存功能应是每一台行车记录仪的标配。

 

这一功能在车辆遇到交通事故后,尤其是车主不方便甚至无法手动保存视频的情况下显得尤其重要。如果车主因为遗忘或者受交通事故影响而致昏迷等情况,未能主动按下保存键时,自动保存功能就能发挥作用,否则视频一旦被覆盖,将丢失重要的视频证据。

 

行车记录仪所能记录到的视野范围则也是许多消费者在意的点,企业也常宣称自己的视场角比别的品牌更大。

 

《消费者报道》此次9款记录仪的测试结果则显示,碰撞感应性能全部合格,但画面视场角实际值全部不符合宣传值。

 

碰撞测试均合格

 

行车记录仪一般都带有循环录像功能。此功能的作用是一旦录制视频占满内存卡,系统会自动删除先前的内容,腾出内存空间,继续保存接下来的拍摄视频,如此往复。

 

但在没有人为操作的前提下,有一种情况可以让视频片段避免被覆盖——当记录仪感受到车辆遇到较大加速度或者减速度的时候。实际情况则是,车辆突然遇到撞击。

 

深圳捷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问文告诉《消费者报道》记者:虽然行车记录仪没有相关的标准作要求,但是循环录像和碰撞感应是每一台记录仪都应该具备的。

 

本刊在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实验室中,参考GB/T 19056-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标准当中力学方面的条件,检测9款主流记录仪碰撞感应方面的性能。

 

本次碰撞测试分为两次,分别检测行车记录仪是否稳定工作和是否开启自动保存功能。检测结果显示,所有记录仪在设定的力学环境下均能稳定工作,且都能自动启动视频保存功能。

 

从内存卡的文件夹分布可以看出,所谓自动保存的功能便是,一旦记录仪感受到足够的加速度或减速度,便会将就近的视频片段自动移动到另一文件夹里,而这个文件夹内的视频是不容覆盖的,以此达到保存的功能。

 

视场角宣称值全部不符合实测值

 

通俗地讲,视场角指的是记录仪拍摄的视野范围。视场角越大的记录仪能够囊括车前左右两边更多的视野。

 

本刊此次参与测评的所有记录仪的画面实际视场角均达不到标称值,缩水情况最严重的是凯立德C325G,实际值和宣传值相差56.5°。飞利浦实测值和宣称值仅相差0.1,在此项目中获得5分(满分)。

 

所有行车记录仪中,任e行S300、凌度BL950和凯立德C325G都宣称自家产品有170°超大拍摄角度,但实际上都未超过140°。

 

飞利浦 ADR800差距最下,仅有0.1°;实际拍摄角度最大的是360,有138.7°;(如图5)

 


行业内并没有固定的说法,视场角达到多少度是最合适的。不过,经过我们反复的调校和车主反馈的情况,140°的视场角或许是不错的角度。一位不愿具名的行车记录仪企业高管向本刊记者表示。

 

他指出,这么多品牌虚标自己产品的拍摄视场角,和消费者更加青睐视场角大的行车记录仪不无关系。但是每家企业都清楚,一旦视场角过大,画面就会变弯曲,反而影响画面效果。

 

(责编:陈加索)